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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天眼新闻    时间:2023-08-08 1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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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从江县往洞镇信地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杨某,将与群众流转承包经营的林地再次流转给公司经营,收取流转租金42.66万元,与他人私分1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在从江县往洞镇的通报会上,42.66万元集体租金重新分配到88户群众手中。

乡村要振兴,必须守牢村集体“钱袋子”。今年以来,从江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职责定位,制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示》,聚焦基层治理短板,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为切入口,统筹监督力量,靶向监督,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时,围绕侵占挪用集体经济、伪造资料骗取资金、集体资产有无流失、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深挖细查农村集体“三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违规处置等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8次,督促问题整改5个,发现问题线索7条,立案10件10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我们统筹运用部门协同、‘纪巡审’联动,不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深化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重点围绕村级惠民资金发放、财产物资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农林土地资源利用审批等权力运行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照单监督,严防集体“三资”管理者用权随意、失范等问题发生。

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出现的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对“三资”的管理使用、收益分配等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变动、经济合同兑现等情况。同时,村委会公示栏张贴的公益林、集体经济分红、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明细均实现源头可查。

此外,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集体土地流转金被侵占、公益林补助资金被截留挪用、乡镇政府对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制发监察建议的方式,分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建议,督促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滋生。今年1月至6月,下发“三资”监管方面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完善机制制度2个,有效倒逼“点”上的整改,带动“面”上的规范,推动“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华姝

编辑 李坚

二审 孙蕙

三审 杨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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