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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男子因一起合同纠纷欠款50万元,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近日,执行法官发现他竟有“办法”多次搭乘飞机出行。这人不是被“限高”了吗?怎么还能坐飞机?……
原告刘利(化名)与被告陆威(化名)因合同纠纷诉至宾县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调解确定被告陆威偿还刘利50万元。调解生效后因陆威未按时履行义务,刘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陆威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但陆威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找“黄牛”帮忙购买机票来规避限制消费令。经法院核实,陆威在限制高消费期间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于2023年3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数次乘坐飞机往返于北京和哈尔滨。
6月19日,执行法官依法将陆威拘传至法院,调查其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飞机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训诫,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
陆威在具结悔过书中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解决公司的执行案件,争取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考虑到陆威认错态度较好,且当场给付了执行款11万元,法院决定对陆威处以罚款5000元,罚款已缴纳完毕。
法官提醒
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规避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在下一步工作中,法院将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包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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