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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质的金融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进农民福祉、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弱质产业,由于其生产过程的特殊性,面临着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等多种风险。农业保险作为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要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对于农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就要持续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和不断升级。近期安徽省各地出现的“农业保险+信贷”、“农业保险+期货”、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农业保险+”产品,反映了保险公司与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推出各类创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是一种金融创新,能够充分发挥各类金融产品的功能,为农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农户获得了更好保障和理赔服务,起到“1+1>2”的效果。各类“农业保险+”产品,可以使得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从而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农业保险+”产品降低了农户保险的成本,提高了农户的收益,获得更好的保障,从而更好地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波动的风险。
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了解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明确农户的真实需求,设计符合农户需求和切实保障农户收入的“农业保险+”产品。继续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支持力度,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和加大税收优惠力度。要加强人才培养,“农业保险+”产品是一种金融创新,对于保险公司员工素质有更高要求。加强对“农业保险+”产品的监管,防止出现保险公司利用“农业保险+”产品乱收费、拒绝赔付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在发展“农业保险+”产品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协作与沟通,明确各方的职责和利益及风险分担,让“农业保险+”产品发挥出最大效用,实现各方的合作共赢。
(作者系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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