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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出门上个班,回家后竟发现租得好好的房间,已成了灵堂!看到眼前的景象,租住上海松江的王小姐又惊又怕,房东却称,按照当地风俗老人去世后必须在该房中停灵数日方可“出门”。王小姐于是向上海松江法院起诉房东李阿姨要求赔偿。法院认为,李阿姨擅自进入租赁房屋,甚至停放逝者遗体的行为,显然已构成根本违约,且将构成一定精神损害,故理应解除合同、并赔偿王小姐相应损失。法官将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诉讼风险和可能结果对李阿姨进行了详细解释。在理解法律规定和对方立场后,李阿姨主动要求与王小姐进行调解。最终,王小姐与李阿姨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除退还押金、多余租金外,李阿姨当场补偿8000余元,并向王小姐真诚道歉。而王小姐也表示谅解,接受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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